据长江日报,近日,有市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,在药店用医保卡买口罩今后有没有限制?对此,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表示,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是药品目录的调整,但市民咨询的是医保个人财户的使用范围,两者是不同的概念。武汉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执行《关于调整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功能的通知》(武人社规〔2014〕4号)文件规定。即: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原有支付范围的基础上,还可支付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、经卫生部门批准的消杀类产品、家用医疗器械及耗材的费用。
截至目前,省市医保局尚未出台调整“个人账户使用功能”的有关文件,武汉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支付范围暂不改变。因而,取得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械(准)字号的口罩以及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,市民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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